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:(一)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;(二)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(三)捏造事实,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;(四)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的;(五)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(六)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,著有《吴婷文编》50卷,收录于《四库全书》,其中诗集20卷,吴婷山人二集3卷,陈廷敬在家乡修建的吴婷山村保留至今。
报警处理。保留证据,包括截图和照片,然后报警。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: (一)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;(二)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(三)捏造事实,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;(四)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的;(五)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(六)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。
2、康熙年间陈廷敬是个怎样的官?陈廷敬(1638年12月31日-1712年5月23日),本名陈静,姓子端,名闫硕、吴婷,泽州阳城县中道庄(今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流镇皇城村)人。\ r \ n \ r \ n顺治十五年(1658年)中选进士,被选为庶吉士,受刺史检讨,曾教康熙皇帝,康熙十四年(1675年)任内阁学士、宴席讲师、礼部侍郎。曾任左都御史顾问、工商大臣,康熙四十二年(1703年),出任《康熙字典》主编。康熙五十一年四月病逝,享年七十五岁,谥号温真,\ r \ n \ r \陈廷敬擅长诗文,学识渊博,用词优雅。著有《吴婷文编》50卷,收录于《四库全书》,其中诗集20卷,吴婷山人二集3卷,陈廷敬在家乡修建的吴婷山村保留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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